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梁山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
  • 主页 /
  • 新闻中心 /
  • 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梁山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
   1711597611387.png

 关于做好 2024 年度梁山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

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 

各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、县直各有关部门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

驻梁各单位:

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,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,根据《财 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规定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810 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会 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(2022 年版)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2 35 号)、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 工作的通知》 (鲁财会〔202411 号)、《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济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济财会〔20245 ),结合我县实际, 现将我县 2024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

如下:

一、继续教育对象

我县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、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(以 下称单位)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 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(以下简称 会计人员 )参加继续 教育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,信息采集有关 要求按照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鲁财会〔20226 号)规定执行。

二、继续教育学分(学时)

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,每年 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(学时)。其中,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,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分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, 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、职称评审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、培养、表彰的必要条件。

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财政部门负责,公需科目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另行通知。

三、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

(一)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

按照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(2022 年版)》规定, 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、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

三个类别。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法治、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;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、政府及非 营利组织会计、农村会计、管理会计、内部控制、财务管理、税 收实务、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;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 披露、审计基础、金融基础、财经相关法规 、其他财会热点五

个科目。

主要内容有: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、会计法律法规 制度、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、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、企业 会计准则、小企业会计准则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、非营利组织及 基金类会计制度、农村会计制度、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、内部控 制理论与应用、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、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 应用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、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、 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、审计基础知识、金融基础知识、财政 金融法律法规、公司治理法律法规、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、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。

(二)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

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教育、面授教育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。

1. 网络教育。会计人员参加网络教育,须从梁山县财政局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。

2.面授教育。驻梁单位、县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、县级(含) 以上行业主管部门,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教育 培训。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教育的,应于开班前 5 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通知、课程安排、师资等材料报财政部门备案,经审核后开展教育培训。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划的,向该行政 区域财政部门备案;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,向上一级财政部门 备案。为确保教育质量,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面授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。未按要求备案的,不予登记继续教育记录。


3.视同继续教育。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《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〉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810 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登记

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 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张两种方式。

(一)财政部门统一登记

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、省高端会计人才 培训、省会计学会培训以及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、注 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,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 2024 12 31  日前统一登记。

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,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须经县财 政局审核确认后进行统一登记,相关工作应于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,需于培训班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,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人员签到表、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, 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。

(二)个人申报—财政部门审核登记

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(学位)升级并通过考试、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、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、公开出版会计书籍、参加注册 会计师、资产评估师、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,由会计人员在 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,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

审核登记。

个人申报访问路径:1. 山东省财政厅网站—“ 山东会计管理 专题网页 山东会计之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视同继续教育 登记;2. 山东会计信息网 山东会计之家 个人业务办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。

五、组织实施

(一)梁山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自发布之日起于2024 12 31  日前完成。

(二)2024 年我县会计人员网络教育服务商山财培训网和睿 信会计网校,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,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一家

网络教育机构注册学习。

(三)2024 年度继续教育全部实行免费教育,所需培训费用 纳入同级财政当年预算,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,可通

过网络教育形式进行补学,所需培训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。

(四)县财政局会计科负责指导全县学员继续教育工作,各 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学员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,鼓 励和支持本单位学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,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,

确保继续教育取得实效。

        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,请与培训网站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。

           1711597550881.png



网站栏目